
巴西对台湾地区乘用车轮胎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-转口规避反倾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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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1月22日,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第63号公告称,应巴西轮胎产业协会(Associação Nacional daIndústria de Pneumáticos)的申请,对原产于台湾地区、南非、日本、韩国、俄罗斯和泰国的乘用车轮胎(葡语:pneus novos radiais paraônibus ou caminhão)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。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4011.20.90。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4月~2019年3月,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4月~2019年3月。
2014年11月24日,巴西对原产于韩国、泰国、南非、俄罗斯、日本和台湾地区的乘用车轮胎作出反倾销终裁(见下表)。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011.20.90。
原产国(地区) |
出口商/生产商 |
反倾销税(美金/吨) |
南非 |
普遍 |
1751.93 |
韩国 |
Kumho Tires Co. Inc. |
317.77 |
Hankook Tire Co., Ltd. |
1794.73 |
|
普遍 |
2031.31 |
|
日本 |
除日本住友橡胶工业株式会社(Sumitomo Rubber Industries)的其他日本企业 |
4058.74 |
俄罗斯 |
OAO Cordiant |
1097.13 |
普遍 |
2933.96 |
|
泰国 |
普遍 |
550.52 |
台湾地区 |
普遍 |
723.62 |
出口商可以通过第三国转口变更原产地来有效规避反倾销税。大家可以先把货物运输到第三国(马来西亚、斯里兰卡、菲律宾、泰国、新加坡、香港、台湾、迪拜等),货物到了第三国后会在保税区换柜,出第三国的产地证,然后再以第三国的名义出口到目的港,目的国用第三国全套文件(提单,产地证,商业发票,装箱单等)清关,这样目的国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关税就可以规避掉了。